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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五十二章 霸王舉鼎(第1/2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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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這頓東家飯,林朔喫得很滿意。

    其實林朔對於東家飯的要求並不高,不需要什麼珍饈美味,管飽就行。

    可就是這麼一個看似很合理的要求,他這輩子做買賣都沒有被滿足過。

    他也知道,這確實怨不了人家,主要是自己的食量太不合理。

    自己年少的時候跟着老爺子做買賣,每回喫東家飯之前,都會被老爺子千叮嚀萬囑咐,千萬摟着點兒喫,別把人家嚇着。

    今天這頓,相當不錯了,一百多斤牛肉下肚,吃了個七分飽。

    良田千傾不過一日三餐,廣廈萬間只睡臥榻三尺。

    對林朔個人來說,錢這東西沒什麼意思,能喫飽飯,有力氣做事,這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只是如今兩個媳婦一過門,祖上的位置又傳下來,不知不覺自己也算家大業大,早已不是一人喫飽家不餓的狀態。

    男人出門在外,討得不過是個生活。

    這頓東家飯喫得算飽,買賣也談下來了,這就算不錯。

    得知林朔一行人還是要回安瀾號上休息,阿萊佐沒有強留,而是讓人推上來一個箱子。

    這箱子一米見方,一打開,那是滿滿的一箱金條。

    黃金這東西,林朔在紅沙漠見過更大塊的,可這種鑄造好的金條成品,那品相不是一回事兒。

    箱子蓋一打開,那是金光燦燦,能晃得人睜不開眼。

    這整整一大箱子的黃金,一米見方基本上填實了,分量林朔估算下來,得將近二十噸。

    難怪這箱子不是人擡上來的,而是推車推上來的。

    就這麼推,也得有八個壯小夥兒,否則還真推不動。

    阿萊佐晃晃悠悠地來到箱子邊上,說道“兄弟,你的食量,哥哥我佩服。

    你這身能耐,再有一頭牛喫下去,回去睡覺那動靜小不了,兩位弟妹有福氣。

    這些金子,是我從文萊國庫裏繳獲的,你能拿多少就拿多少。

    東西其實不怎麼值錢,也就是佔個分量,能給兄弟你晚上壓壓牀。”

    林朔聽完這番話,嘴角就又抽上了。

    阿萊佐這人,也不知道這會兒是裝的還是真的,豪爽得都有點兒缺心眼了。

    林朔之前的紅沙漠上算過黃金的價值,這小二十噸黃金,擱在世面上那是七億美金,也就是五十億國幣。

    這叫不怎麼值錢的東西。

    要知道之前奇異生靈研究會跟阿萊佐這邊敲定的狩獵合同,總額也才五億美金。

    林朔這時候回頭看了一眼自己的老丈人。

    眼神一對,苗光啓非常懊惱,用手掌連拍自己的腦門。

    狩獵合同,是苗光啓談的。

    他本以爲五億美金這一口咬下去,夠狠的了,結果現在才知道,這金額明顯要少了。

    阿萊佐率兵入城,直接佔了文萊的國庫以及王室的私庫,這是文萊賣了幾十年的石油天然氣攢下來的家底,多少錢沒人知道,總之豐厚得遠超常人想象。

    這胖子目前的狀況,就是崽賣爺田不心疼,錢不是自己賺來的,那是天上掉下來的。

    這種時候,人肯定是膨脹了,不把錢當錢了。

    一頓飯就能送出來價值七億美金的黃金,就他這個花錢的作派,合同數額再乘以十,他說不定都能點頭。

    面對這種冤大頭,少賺那就是虧。

    苗光啓這會兒恨不得把自己拍死算了。

    看到苗光啓如此自責,一副要自盡的樣子,林朔衝箱子努了努嘴,那意思就是寬慰一下老丈人。

    合同少了就少了,這兒多少能找撲回一些來。

    翁婿兩人之間的交流,也就這麼一個眼神一個表情,很快就結束了。

    阿萊佐一直戴着一副茶色的眼睛,也看不清他眼神在看哪兒,這胖子笑眯眯地說道“兄弟,你還愣着幹什麼,別跟哥哥客氣,你儘管拿,你能拿多少拿多少。你要是一個人能搬走,我也認頭。”

    話說得這麼咬言砸字兒的,在場誰都聽出來了。

    這是讓林朔一人搬,搬走多少是多少。

    林朔這就笑了。

    這種事兒,不算新鮮,自古有之。

    以前那些財主,包括官員,家裏糟了獸災,請獵門中人出手,往往就是這一出。

    獵門中人做買賣,那是看碟下菜的。

    窮苦人家徒四壁,被逼得沒辦法了有事相求,給塊窩頭那就幹了。

    如果要是家纏萬貫的主兒,那這一口價叫上去,得讓他心疼纔行。

    價格叫得那麼高,東家再有錢也有不放心的,得稱量稱量獵人的能耐。

    所以做買賣之前的這頓東家飯,是沒那麼簡單的。

    酒量,這是第一關。

    飯量,這是第二關。

    能大碗喝酒大口喫肉,席間談笑風生,這才叫江湖異士,東家纔會相對放心。

    這兩關闖下來,一般就完事兒了,在東家這兒休息一晚,第二天一早就幹買賣去了。

    也有那些疑心重的東家,兩關一過還是不怎麼放心,於是這就有了第三關,叫做“金銀擔”。

    用真金白銀,來試獵人身上的真能耐。

    上兩口結實的箱子,箱子蓋必須得打開,漏出裏面填滿的銀錠。

    箱子一前一後,手臂粗的麻繩捆紮好了,中間擱一根圓木當扁擔。

    這付“金銀擔”的份量,看之前獵人的叫價。

    起碼是一千斤,如果價格叫得高,也有兩千斤以上的。

    酒足飯飽之後,這副擔子拿上來,獵人要是能一下挑走,那這兩箱銀子就算是送的。

    要是馬步紮下去,肩膀喫勁兒這一下子沒起來,就沒第二下了。

    不用東家趕人,獵人自己滾蛋,買賣也就黃了。

    按獵門規矩,這種挑不起金銀擔的獵人,那就得降級,砍掉兩寸能耐。

    這事兒直到明清時期,山西晉商起來,有了金融的概念,錢莊票行匯通天下,才慢慢少了。

    因爲一般有錢人家,不會在家裏擱那麼多真金白銀了,銀票畢竟方便。

    今天阿萊佐這兒,這頓東家飯喫下來,風格有些復古的意思。

    三關看樣子是一樣不落,給林朔上了。

    這箱小二十噸的黃金,其實就是“金銀擔”。

    只是這軍閥太有錢了,以前的東家基本都用銀子,他直接上金條了。

    按說他既然捨得死,林朔自然也捨得埋,不過說到底,林朔是個守規矩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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