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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三章 手上活腳下路(第1/2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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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把“凝脂”聽成“靈芝”,這並不是很大的錯誤。

    燕雲曹和江南林,一個在燕趙故地,一個在江南錢塘。

    老爺子那會兒,普通話國家只是倡導,還沒現在那麼普及。

    兩個地方的人在山裏組隊,嘴裏說得都是各地土話,溝通本來就費勁。

    出我嘴入你耳,音聽得不正,字眼理會錯了,這很正常。

    再加上,白首飛屍的異能本就是曹家機密。作爲曹家未來的家主,二十年後會在平輩盟禮上跟老爺子一較高下的曹家獵人。曹九龍故意把“凝脂”說成“靈芝”,進行一下情報欺詐,這也是有可能的。

    以上這些情況就導致十五年後,“凝脂”的次聲波攻擊,在地穴裏突然出現,打了林朔一個冷不防。

    林朔腦子裏,事先知曉的情報被推翻了,要重新梳理。

    身體上,全身上下跟過電一樣,非常難受。

    而且隨着這頭“凝脂”越來越近,次聲波的強度也就越來越大,身體上的也越來越難受。

    這頭凝脂的次聲波攻擊,針對的是人體皮膚和皮下脂肪,而這兩樣東西,正好是人體在肌肉之外,最重要的兩道防禦體系。

    皮膚會自愈,脂肪能減震。

    林家人的修力法門,跟外家拳的“外練筋骨皮”是兩個路子,皮是不練的。

    所以林朔的皮膚,跟一般人沒什麼區別。他接弩箭的時候,反應速度力量都沒問題,就是皮膚會受傷。

    他自己也不追求體脂率,脂肪這東西,該有就有,因爲這是對肌肉很好的保護。

    所以前面正在衝過來這頭白首飛屍的次聲波攻擊,正打在林家人的修行軟肋上。

    親身一領教,林朔就明白了。

    曹九龍當年,這是憋着要幹大事。

    他**的這頭白首飛屍,異能是專門針對林家人的。

    到底想幹什麼,不言而喻了。

    也幸虧是林朔,在自家傳承上走得足夠遠,對自己的身體擁有超強的掌控力,這會兒全身肌肉繃緊,難受是難受,但還能抵禦下來。

    要是自己差上幾年功底,這會兒就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。

    可再這麼下去,林朔心裏也明白,不是個事兒。

    因爲力量的施展,其實就在肌肉的一鬆一緊之間,現在自己全身繃緊了肌肉,這不僅對體力是一種不小的消耗,同時爆發力也大大受限。

    白首飛屍是高智力物種,它的次聲波攻擊既然有效,就肯定不會真的跟自己面對面相搏。

    這東西有腦子,跑到差不多的地兒停下來,繼續吼就完事兒了,最大功率輸出唄。

    真跑到人面前來,捱上一下子,犯不上。

    這東西要是沒這個智商,曹家主脈十五年前有七個九寸獵人,能被它殺絕了,林朔是不信的。

    身後的那幾個同伴,這會兒估計已經倒下了,指望不上。

    好在林朔對他們也從來沒有指望過。

    獵人上山,最忌諱的,就是這種情況,跟獵物狹路相逢。

    論爭強鬥勇,跟山裏的猛獸異種相比,人類從來都是弱勢的一方。

    可林家人,既然能從獵門祖庭雲家那裏接掌獵門,自然有讓人服氣的地方。

    如今這種情況,其他獵人不管幾寸的能耐,都會怵頭。

    而偏偏林家人,那是求之不得的。

    林朔手裏原本拿着的,是一根箭矢。

    這跟箭矢,有尋常人的手臂粗細,林朔手大,攥手心裏尺寸正好。

    但眼下手裏這武器,其實不全,這是家傳黑鳳長槍的前半截。

    後半截,在背後揹包一側插着。

    林家人手上的活兒,被譽爲“三絕武”,分爲“弓”、“箭”、“步”三門。

    其中“步”,就是腿上的能耐,這是本門的底子,林家人幾千年的立身之本。

    弓法和箭法,都是當年向別家學的,有繼承有發展。

    追爺的弓身,中間別看粗大,其實是空的,做了幾個暗格,所以整體配重是兩頭重中間輕。

    它架起來是弓,掄起來就是錘。

    所以林家的“弓”,一是射術,二是錘法。

    射術,林家人當年學自薛家。

    薛仁貴三箭定天山,當時被獵門譽爲十寸整的能耐。薛將軍當時有個義子,就是後來林家的一代家主。

    錘法,那就更早。

    伏波將軍馬援,那是兩漢名將,東漢的開國功臣。

    林家當時的一個傳承獵人,爲馬援當過三年的傳令親兵。

    這位林家先祖,當時軍銜是不高,但身上有能耐,深得馬援器重,兩人以兄弟相稱。

    用錘之法,就是當年馬援教的,馬家那邊後來沒傳下來,林家反而傳下來了。

    林家如今的“箭”,其實是槍法,也是拆成兩個分支。

    一是長槍,二是雙手短槍,當年也都得自名家傳授,再化爲自家傳承。

    其中長槍術學得,就是嶽老爺的岳家槍。

    後來爲了嶽老爺的事兒,林家人爲怹老人家洗冤,前前後後搭上了兩百多條人命。

    所以林家人手上的活兒,都是上過戰場,在千軍萬馬中檢驗過的。

    狹路相逢,那不叫事兒。

    出於對嶽老爺的敬重,林家人近戰多用短槍,長槍一般是不輕易動用的。

    上回在外興安嶺,林朔扎幾槍之後,也就把長槍給魏行山了,自己不再用了。

    長槍本身就是件武器,沒什麼重大意義,但槍法,是那位精忠報國的英雄傳下來的。

    那時候碰上的東西,不夠資格領教這門絕技。

    這次這頭白首飛屍,名字叫“凝脂”,飛屍之王,手上沾着幾百條人命,既滅族又滅村。

    這東西資格夠,同時眼下的形勢,也被逼到了這個份上。

    林朔單手往背後一抽,抽出另一根箭矢。

    雙手一合,“咔嚓”一聲機括落位,一杆接近三米的大槍,出現在他手上。

    面前“嗖”地一聲,一枚箭羽襲來。

    林朔用手上長槍一挑,挑飛了暗箭。

    五十米外的雪人,倒是個會挑時機的,這一箭不錯。

    但落在林朔眼裏,也僅僅是不錯而已。

    林家人手上的活兒都是學的,但腳下步子,那是自家的。

    無論是山上的路,還是地穴裏的路,都是靠腿走出來的。

    路在腳下,說走就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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