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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34章 因爲有你在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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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告白氣球????”

    周豔臉色一下子紅了不少。

    剛剛那首,林夕表露的情緒,其實都已經較爲明顯了。

    現在這首,就可以說,是赤-】【裸】【‘裸了。

    當然了。

    要是隻有兩個人的時候,她還不會那麼覺得不好意思。

    但現在。

    這裏可是足足四五十個人。

    四五十個人啊。

    況且,她還是一個大家都害怕的人民警察。

    其他人!

    完全鼓掌了起來。

    這其實很反常。

    一般來說,都是歌手唱歌完了後,大家才鼓掌的。

    可能是,林夕唱的歌實在是太好聽了吧。

    並且,告白氣球這首歌,在場的人,就沒有沒聽過的。

    前段時間。

    有個搞笑的事件。

    有個姓蔡的粉絲,去嘲笑周董,說他很厲害,爲什麼超話都上不去。

    還有開演唱會什麼的。

    反正,一堆各種看不起。

    這個,其實在業內還是大衆心裏,都是比較搞笑。

    畢竟靠作品,誰是靠作品。

    或者蔡也有作品,但跟周董相比,那還是差很遠了。

    之後,毫無疑問,超話自然是周董勝利了。

    要知道。

    周董在全華夏,甚至不少國家,都是大名鼎鼎。

    並且,完全是靠作品殺出去的。

    說帥?

    不會的!

    他在還沒火的時候,人家可是不覺得。

    只有火了後,才逐漸的覺得帥。

    所以這個帥,大家是潛移默化的。

    現在林夕唱的這首歌,在周董那一堆歌中,算是極爲好聽的一首。

    傳唱度,也是十分高的。

    看在場人的樣子,他們一聽到這歌名的表情,就能夠知道他們是知道這首歌的。

    同時!

    他們也是極爲極爲的期待。

    畢竟!

    好久不見和告白氣球,這兩首歌的演奏和風格,都是完全不同的。

    一個人!

    能夠完全駕馭好這兩種。

    那說明他,真的十分十分牛逼。

    再說了。

    之前那首林夕已經完全征服了在場的所有人。

    接下來。

    當全部準備好後,當音樂響起後,沒一會兒林夕就開始唱了起來。

    嗯!

    第一句歌詞!

    不對!

    或者說是第一個歌詞。

    在場的人就能夠聽出好壞了。

    那簡直是!

    好聽到爆了。

    有周董的味道,但還是,更有眼前這個男人的味道。

    跟之前好久不見是一樣的感覺。

    這首歌,就好像被賦予了新的生命一般。

    可惜了!

    這裏沒有錄歌的。

    不然的話,錄下來放到音樂平臺,絕對是會炸的。

    甚至!

    可能比原唱的熱度都還要高。

    這畢竟,是一首部分局面上,去顛覆的。

    周豔,也完全癡迷了。

    林夕沒想到會打之外,還有這麼一面。

    同時對妹子們來說。

    又才華的人,是絕對吸引她們的。

    要不是,周豔就在下面坐着等他,她又是那麼厲害,說不定林夕一唱完,不少女人就會上前跟林夕搭訕,或者要微信什麼的。

    不過說實話。

    就她們不害怕周豔,她們上去了,也得不到什麼結果。

    林夕?

    林夕可不是一般人。

    這個酒吧裏的顏值,只有周豔。

    其他女生,全部低於七分。

    雖然說,六分之上,已經算不錯的姿色了。

    但!

    他是什麼人?

    堂堂的暗夜之王。

    堂堂未來的天下第一人。

    身家百億以上,或者說,錢對他來說,就是一個數字而已。

    這樣的人!

    怎麼可能低於八分呢。

    除非,那女人的性格是在是吸引到了他。

    只不過。

    男人嗎!

    那個不是看臉的。

    當然了,身材也是看的。

    但要是身材好極了,臉不行,我相信大多數人也是難以下口的。

    要是臉蛋好,身材一般,我也相信大多數人會下口的。

    所以,這其實是一個看臉的世界。

    嗯,在華夏。

    告白氣球唱完後,林夕直接下臺了。

    兩首,夠了。

    有人實在是忍不住,想讓他再唱幾首的時候,他沒有理會。

    嗯!

    周豔冷哼了一聲。

    那說話的人,立即閉嘴了。

    臺上的兩位同學,這個時候也拿起了話筒。

    在臺上的這一刻。

    說實話,他們有點迷茫。

    沒錯,就是迷茫。

    實在是是因爲,林夕唱的太好了。

    以前他們認爲,他們這個年紀唱到這種地步,是很不錯了。

    但現在看到林夕,比他們似乎也大不了幾歲。

    已經唱到了那個地步。

    他們一下子,有點懵逼。

    同時有點愧疚,在這個世界上活着,永遠不要自滿。

    一定要不斷的學習下去。

    天外有天,人外人有人。

    這句話,將這一輩子,陪伴他們。

    也是今天。

    造就了兩人。

    大概十年後,兩人都在歌壇有了不少的成就。

    當不少人問他們爲什麼取得成功的時候,他們會說,在清吧駐場的那個網上。

    那個晚上,那個男人,改變了他們一生。

    喝了半杯飲料,林夕又吃了一點東西。

    聽着臺上的兩個年輕人,唱歌。

    只不過,他們唱的歌,林夕沒聽到過的。

    不過旋律還是不錯,歌詞嘛。

    相對來說,普普通通。

    元素,也有不少新的東西。

    看樣子,是新歌。

    兩人一邊聽歌,一邊喫水果和小零食,大概待了一個小時,也到了晚上十點。

    周豔,起身了。

    這段時間,也沒有人打擾兩人。

    兩人一走出酒吧,周豔停頓了一下,似想了很久,纔對他說道,“你唱歌,很好聽!”

    話,還是有點生硬。

    極爲不好意思的感覺。

    不過,聽到林夕耳裏,還是很不錯的感覺。

    要知道!

    周豔可是從來就沒有誇獎過他。

    這次!

    真的是破天荒了。

    不對!

    應該是說,女人都喜歡這類東西。

    不然也沒有,這類男生女朋友,就從來沒有少過。

    女人嘛!

    不管你什麼職業,你什麼性格。

    其實內心裏,都住着一個小女生。

    小女生,那自然是需要哄着,讓她們崇拜起來等等。

    下一刻,林夕直接牽起了周豔的手,“知道爲什麼,我會唱的那麼好?”

    “爲什麼?”周豔一愣。

    這難道不是你唱歌,唱的好嗎?

    “是因爲,有你在!”

    “你要是不在,我根本不會唱!”

    周豔,“........”

    說實話,她內心又被融化了一些。

    只是!

    要是當代小女生看到了,絕對會吐槽林夕的,你那根本就不是土味情話,你那是舔狗的行爲,你那是直男。

    ps:感謝打擊的推薦票和月票,感謝大家的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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