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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:尋找渠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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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哎呀,我終於想到了,我的確見過它。”

    三天的時間,葉楓終於想起了與那金碗的緣分所在。

    想當初在橫店時,認識了一個自稱羅伯特的金融騙子,糊弄葉楓沒糊弄住,但羅伯特的金融知識給葉楓不少啓發。

    尤其是羅伯特口中那些富豪們發家的故事,不少人靠着撿漏古董得到第一筆資金,從此一發不可收拾。

    後來葉楓又迷上了各種網絡小說,尤其是許多淘寶類的,看的葉楓不住的神往,忍不住從人手裏,花了一週的伙食費淘換了一本號稱入門必備的專業書。

    那是一本叫做《富蘇比秋拍20年》還是多少年的書,裏面記載了富蘇比幾十年裏各種各樣的拍賣物品以及價格、小鑑定知識等等,而那本書裏面就有這個金碗的消息。

    之所以對這個金碗印象比較深,一個是因爲當時拍出的價錢,是那年秋拍的壓軸之一,拍出了2500萬的高價。

    力壓辮子朝號稱累吐血而死的老辮子,雍正琺琅彩詩意小杯拍出的1784萬香江幣的價格,奪得頭彩。

    也是從香江迴歸之後,連續三年秋拍奪魁都是大明古董的記錄,當年不少人都稱之爲‘反清復明’。

    如今雖然提前了十來年,千萬是夠嗆,自己也沒那個機會現在去香江找拍賣行。

    但想辦法賣給懂行的人,賣個上百萬華元,問題應該不大。

    反正現在急需錢,搞個百來萬,足夠他用個十年八年了。

    而且手裏還有這麼多金銀幣和金條,這些陸續賣掉,換成修煉資源,修煉到成年問題不大。

    而且,有了這麼多錢,隨便投資點房地產啦之類的掙錢生意,就算不會做買賣,憑着腦子裏超前的記憶,想發財還不容易。

    心裏有數之後,葉楓已經不再爲未來擔憂了,反而發愁的是,到底該去哪賣掉這些東西。

    一開始,葉楓只是打算挖掘點大洋和金條之類的東西,拉上王大憨,到府裏賣個幾千、幾萬塊。

    然後不管府裏還是縣城,買個門面,憑藉腦子裏超前的理念,隨便搞個生意做,然後等着收錢就行了。

    現在幸福一下子來的這麼突然,葉楓心裏莫名的有些慌亂。

    兩世爲人,從來沒見過這麼寶貝,心裏惴惴不安,甚至有些懷疑這世界是不是真實的。

    一連幾天,葉楓都沒從這麼巨大的財富面前緩過神來,腦子裏也是亂糟糟的,想不出個準確的主意來。

    反正這次驚人的發現過後,縣城是沒必要考慮了,就是手裏的這些銀元,在縣裏都處理不完。

    趙都府,也不太好消化。尤其是那個金碗,恐怕州府衡州府都不好找買家,一般的買家,也出不起大價錢。

    “葉哥,葉哥,你什麼時候去城裏?我還等着喫你的餅乾呢。”

    這一天,葉楓正冥思苦想呢,院子外傳來了王大憨的聲音。

    “別在外面吵吵了,進屋來。”

    葉楓擔心別人聽到,趕緊將王大憨叫到屋裏來。

    “嘿,嘿嘿,葉哥,那個,你啥時候去城裏啊?俺還想喫餅乾呢。”

    葉楓笑了笑,轉身拉開抽屜,從抽屜裏拿出兩塊桃酥來,遞給王大憨。

    “來,大憨,先給你桃酥喫。去城裏嘛,快了,過兩天就去。到時候肯定少不了你的好喫的。”

    “嘿嘿,那就行,俺就知道葉哥你肯定不會忘了俺的。說真的,咱衛東街上,就你家的點心最好吃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,我這屋裏的東西,別說鎮上了,去縣城都買不到。行了,不說這個了,你今天怎麼有空來我家玩了?這幾天你叔家天天忙的不行,還有讓你出來的空?”

    快到暑假了,村裏也到了農忙時刻。

    就連鎮長家也不例外,畢竟老家還不少地呢,都需要人手。

    王大憨雖然智力不夠,但體力充足的很。

    加上沒那麼多心眼,不會偷懶耍滑,給喫飽飯,幹起活來那絕對的死賣力氣。

    這時候,鎮長家不太會讓王大憨隨便溜達出來玩。

    別說王大憨了,就連張全、王磊這幫小夥伴們,也都沒閒工夫隨便串門,白天都得幫忙幹些力所能及的農活。

    要不怎麼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呢,四五歲的孩子,在這個聯合收割機都是稀罕物的年代,假期拿着鐮刀割麥子、稻穀,幫大人搓玉米粒、高粱粒,或者幫忙剝花生、大豆等等,總之,有的是活等着幹。

    “今天俺叔家來親戚了,所以今天不幹活了。俺叔說了,等會讓你上家喫飯去,今天中午飯有肉菜。”

    “哦,是嗎,看來你家來的這親戚不簡單啊,能讓你嬸子這麼招待,幹啥的?”

    “嘿嘿,那是,那人來的時候,拎了好多東西,什麼雞、魚、牛羊肉,各種水果,還有兩瓶洋酒呢,你肯定都沒見過。他是幹啥的,俺就不知道了,看起來很有錢的樣子。”

    “是嗎,那估計是做生意的。”

    葉楓眼珠轉了轉,感覺這可能是個機會。

    這年頭做買賣發家的,最喜歡收藏的就是黃金類的古董物,要真是大老闆,自己這金碗的買家就有着落了。

    不是大老闆,賣兩個金幣,或者金條啥的,也夠自己用一陣子了,至少眼前不用發愁了。

    兩個人有一搭沒一搭的聊着,葉楓也從王大憨的口中更多的瞭解了下那個親戚。

    三十多歲的年紀,有些讓葉楓心裏沒譜。

    但從其穿着打扮來看,應該是發了財了。至少是遇到個好老闆,混的不錯。

    這年頭,一身西裝,穿着鋥亮的皮鞋,手上還帶着塊‘金錶’。

    之所以金錶打了引號,那是因爲當葉楓一聽王大憨說完,就覺得不太靠譜。

    勞力士的金錶,哪有幾千塊錢的,幾千米金還差不多。

    但不管如何,對方既然錦衣歸來,那只有兩種可能,一種是發財了,混得不錯回來顯擺顯擺。

    另一種呢,就是個騙子,鼓搗一身人模狗樣的,跑到鄉下來騙人。

    葉楓的心裏,更偏向前者,因爲據說這人來的時候,是開着汽車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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